报建编号:12211120080012
招标备案号:2008110026
施工招标公告
宁建交施工 [2008] 00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原料库工程 已由 县发改委 以 宁河县发改委投【2008】2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及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受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钢架1层,共2293.86M2 。
2.2 工程建设地点: 宁河县芦汉路46号 。
2.3招标范围: 招标人所发设计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
2.4 工期要求: 180天 。
2.5、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 宁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河县光明路72号) 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 6 月26日8 时30 分至2008 年7月 1 日 8 时 30 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 年 7 月 1 日 8时 30 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08年7月3日 至 2008年 7 月 9日(六、日休),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2 时 00分,下午2时 30分至5 时 30分(北京时间),持投标报名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德元 (印鉴)
办公地址: 宁河县芦汉路46号
邮政编码: 301500 联系人: 郑先灵 电话: 6959165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 赵春兴 (印鉴)
办公地址: 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 张俊颖 电话: 69118562
传 真: 69570911
日期: 2008 年 6 月 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69570911 传真: 69570911 电子信箱:
受理单位地点: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受理负责人: 张占志